发布时间:2020/9/15
公 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更好地方便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机构)办理业务、咨询政策及反馈意见建议,我局提倡使用办公电话、邮件等“不见面”的方式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及咨询,建立了电话咨询和邮箱接收信件的工作机制,同时实行招标采购“网上办、公开办、阳光办”。企业(机构)可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的咨询和意见建议反映反馈。
咨询电话:省医疗保障局0351-6819608 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0351-3580669电子邮箱:省医疗保障局sxyyjgzbcg2018@163.com 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sxyxcgywsl@163.com
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2020年9月11日
上一篇文章: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省际动态联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关于设立“主任信箱”的相关规定(试行)
联系电话: 0351-3580669(业务受理科)
7596112(信息技术科) 7596168(综合管理科)
业务受理邮箱:sxyxcgywsl@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街泰瑞国际商务酒店十层
平台技术客服:0351-2989680 15513836197
山西CA客服:400-6530-200 北京CA客服:010-58515511
请使用IE浏览器访问本网站。如遇到页面显示问题请开启兼容性视图
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Copyright (C) 2009 ShanxiYaoxie Purchase web. All rights reserved. 晋ICP备120007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