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凤阁官网登录入口-51茶楼最新版本,400元4小时快餐微信,100元附近联系方式

高强:推进药品集中采购需要处理好四个重大关系

发布时间:2009/1/23

高强:推进药品集中采购需要处理好四个重大关系
     

〇〇九年一月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在今日召开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指出,推进药品集中采购要处理好四个重大关系。

一是做好药品集中采购与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健全药品保障体制的基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格,规范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后,药品集中采购仍需继续实行。目前,我国市场上约有一万多种药品,而基本药物大约只有数百种,绝大多数药品还不能纳入基本药物的范围。如果对大量非基本药物不实行集中采购,在我国药品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必然会导致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卷土重来,破坏医药购销秩序,推动非基本药物价格虚高,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不仅会使多年来药品集中采购的成果毁于一旦,也会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带来严重冲击。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处理好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如此复杂的关系,如果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仅靠市场机制是难以协调处理的。药品集中采购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也难以实现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工具,从一定意义上讲,属于公共产品,政府有责任为群众享有必需药物提供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驱动,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都没有降低药品价格的动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强市场调控。我们不能认为政府主导就必然会导致腐败,也不能把政府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对立起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由政府建立采购平台无偿或低收费地为企业和医院提供服务,既可以减少企业缴纳的中介机构代理服务费和会员费、信息服务费等,减轻药品企业负担,又可以推行网上集中采购,实现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效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

加强政府主导,要在药品集中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中主导制定规则、组织协调、加强指导和依法监督。政府要建立有关部门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并在人员编制、经费补助等方面给予保障;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具体实施办法,加强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管,保障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进行。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实行网上采购,可以使药品集中采购操作更加便捷,工作效率更高,实现采购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和阳光操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监管,帮助企业及时分析市场动态,调整生产结构,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三是标本兼治,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解决药价虚高问题的治本之策是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变“以药补医”的机制,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维护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才能调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因需采购的积极性,才能使医疗机构摆脱靠卖药创收的束缚,才能真正让群众吃上安全药、放心药。反过来说,如果医药购销混乱的状态得不到彻底治理,“以药补医”改革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因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必须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紧密结合,密切衔接,相互促进,才能取得实效。

四是把握好改进药品集中采购的几个重要环节。一是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其他处方药都必须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二是改变投标企业主体。由流通企业投标改为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中标生产企业委托一级批发企业直接向医疗机构配送,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三是认真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购销双方必须按合同法签订合同,确定购销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违法责任等。医疗机构采购数量必须与药品目录和实际需要相符,禁止医疗机构自行采购。四是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推行用药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处方点评制度,坚决纠正开大处方、卖贵重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五是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加大对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严重违反集中采购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上一篇文章:高强: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

下一篇文章:屈万祥:坚决把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 0351-3580669(业务受理科)

7596112(信息技术科) 7596168(综合管理科)

业务受理邮箱:sxyxcgywsl@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街泰瑞国际商务酒店十层

平台技术客服:0351-2989680 15513836197

山西CA客服:400-6530-200 北京CA客服:010-58515511

请使用IE浏览器访问本网站。如遇到页面显示问题请开启兼容性视图

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Copyright (C) 2009 ShanxiYaoxie Purchase web. All rights reserved. 晋ICP备12000774号